台中地檢要查毒油案了!中聯總經理遭列被告 南僑廠長暫列證人
2026-07-08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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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中聯油脂公司爆出有1300公噸大豆沙拉油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超標4倍,影響下游廠商和全台食安。據了解,台中地檢署已正式分「他」字案偵辦;中檢今(8)證實,已偵訊中聯公司總經理余凌冲、品研課陳姓副課長,2人都遭列為《食安法》被告,訊後請回,另外,南僑公司蔡姓廠長暫列為證人。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中聯油脂公司爆出有1300公噸大豆沙拉油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超標4倍,影響下游廠商和全台食安。據了解,台中地檢署已正式分「他」字案偵辦;中檢今(8)證實,已偵訊中聯公司總經理余凌冲、品研課陳姓副課長,2人都遭列為《食安法》被告,訊後請回,另外,南僑公司蔡姓廠長暫列為證人。
中檢:已約談中聯公司總經理余凌冲、品研課陳姓副課長 都列被告
中檢表示,已指派民生專組主任檢察官洪國朝,率承辦檢察官康存孝、檢察事務官,及台中市調查處,前往中聯、福壽、福懋、泰山、南僑等案關公司,調取油品進出貨明細及油品檢驗報告等文件。
綜合媒體報導,檢方已於7月6日約談被告中聯公司總經理余凌冲、品研課陳姓副課長,另以證人身分約談南僑公司蔡姓廠長,查明被告等人有無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罪嫌。
依據現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同法第44條規定,有以上行為,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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