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非法仲介器官遭撤照首例! 經手病患赴陸換肝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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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肝名醫、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副院長陳堯俐因多次仲介病患至中國大陸接受器官移植,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醫學倫理規範,經法院判決確定、醫師懲戒程序,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日前醫師懲戒委員會已確認處分內容,廢止其醫師執照。
【NOW健康 編輯部/整理報導】換肝名醫、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副院長陳堯俐因多次仲介病患至中國大陸接受器官移植,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醫學倫理規範,經法院判決確定、醫師懲戒程序,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日前醫師懲戒委員會已確認處分內容,廢止其醫師執照。
器官移植應建立在自願、無償原則 非法器官交易有違醫學倫理
石崇良說,過去有醫師因涉及詐領保險、偽造檢體、涉毒等案件,而遭廢止醫師執照,陳堯俐因仲介器官移植,而直接廢照,這屬於台灣首例。醫師肩負守護生命與維護醫療倫理的重要責任,若利用專業身分介入非法器官仲介,這違反法律,也嚴重衝擊醫病信任與醫療體系形象。
台灣自2015年修正「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針對器官買賣、仲介及跨境移植旅遊加重規範,任何人從事器官移植仲介或違反無償捐贈原則,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具醫事人員身分者可能遭廢止證書處分。
這次衛福部係以違反「人體器官移稙條例」第16條規定,廢止陳堯俐醫師證照,而他成為台灣第一因非法仲介人體器官買賣遭廢照的醫師。石崇良強調,器官移植應建立在自願、無償及可追溯等制度基礎上,政府將持續強化境外器官移植通報與查核機制,避免非法器官交易,破壞醫療倫理與社會信任。
陳堯俐醫師非法仲介病患赴陸器官移植牟利 遭廢止醫師執照
檢警調查,陳堯俐醫師涉嫌自2008年起,夥同護理師、生技公司老闆等人,非法仲介多名病患到中國大陸換肝、換腎,從中獲取高額利益。彰化地院認為,陳堯俐擔任醫師多年,於器官移植領域具有相當知名度,卻謀私利,賺取新台幣1466萬元。
地院依陳堯俐涉及9個共同仲介器官移植,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處2年徒刑,緩刑5年,並向公庫支付500萬元。
中山附醫表示,陳堯俐教授是在彰化基督教醫院任職期間涉及仲介器官移植,中山附醫對相關案情一無所悉,但積極配合司法調查,自113年12月起,已免兼其副院長行政職;衛福部公函已送達當事人,院方獲悉後已決議停聘陳堯俐教授。
彰基則於2025年8月發出聲明,該院基於主動管理,於2022年6月主動不再繼續聘用陳堯俐醫師。陳堯俐利用其專業地位與病患對生存的渴望,嚴重背離醫療倫理,違法仲介器官牟利,且陳堯俐本人還親自前往中國。此案對台灣醫療界的信任及器官捐贈的推展造成重大傷害,令人遺憾。彰基立場為尊重司法判決。
文字編輯:楊芷晴
# 首圖來源/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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