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成功尋「鹿角」女友開心跳舞「能不能帶走」爆爭議!墾管處提醒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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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張予柔報導有網友在 Threads 發文分享,與女友出發墾丁尋找梅花鹿掉落的鹿角,兩人真的在某處發現「鹿角」,還將過程拍成影片上傳網路,但卻因為「能不能把鹿角帶回家」引發網友兩派論戰。最後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也出面給出2點回應。
生活中心/張予柔報導
有網友在 Threads 發文分享,與女友出發墾丁尋找梅花鹿掉落的鹿角,兩人真的在某處發現「鹿角」,還將過程拍成影片上傳網路,但卻因為「能不能把鹿角帶回家」引發網友兩派論戰。最後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也出面給出2點回應。

有網友日前在Threads發文分享,和女友到墾丁尋找梅花鹿掉落的鹿角,過程中不但繞遍半島,還依循獸徑、觀察鹿大便判斷方向,最後真的在一處秘境中發現了一隻鹿角。從他上傳的影片中可見,女友在樹叢中發現鹿角時驚喜大喊:「終於找到了!」男子則在一旁問:「可以帶回去嗎?」女子隨即回應:「可以。」該影片吸引1.7萬人按讚,大量網友湧入留言,有人認為撿鹿角合情合理,甚至提到梅花鹿並非保育類動物,且過去政府也曾舉辦過撿鹿角活動。但也有網友提出質疑,認為撿拾鹿角屬違法行為。

貼文曝光後,掀起兩派網友論戰,一方認為「就已經觸法了還在硬凹要面子,撿角行為有夠難看」、「跟梅花鹿是不是保育動物一點關係都沒有,你們犯的是《國家公園法》,在國家公園範圍內非經許可禁止採集任何一草一木」、「除了照片影像不帶走任何東西,除了足跡不留下任何東西」。另一方則表示「大家是在爭什麼,爭贏有錢拿嗎?那我也要爭」、「用撿的還好吧」、「恆春的梅花鹿現在多到開車都會差點撞到」。

對此,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出面回應以下兩點:
1.網路上有撿拾鹿角之行為,於本園區特別景觀區或生態保護區撿拾鹿角,其屬採集標本之行為,未經許可已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7條,可裁罰新台幣3,000元整。
2.有關社群網站錯誤資訊,以致民眾誤以為在本園區任何地區都可撿拾鹿角。提醒民眾勿私自在特別景觀區或生態保護區採集動植物,共同維護國家公園珍貴之自然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