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季開跑!售屋、租屋族重點1次看專家解析「屋稅2.0」新制

- 小
- 中
- 大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1日前全台正式進入報稅季,是租屋族還是去年有出售房產的民眾,有不少變動需留意。房市專家針對新制,提醒民眾只要能掌握好規範,不僅能減輕稅負,還能避免因不熟悉規定而多繳冤枉稅。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1日前全台正式進入報稅季,是租屋族還是去年有出售房產的民眾,有不少變動需留意。房市專家針對新制,提醒民眾只要能掌握好規範,不僅能減輕稅負,還能避免因不熟悉規定而多繳冤枉稅。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資深經理陳定中指出,今年租屋族報稅迎來一大利多。房租支出的免稅扣除額從原本的12萬元提高到18萬元,且從過去的「列舉扣除額」改列為「特別扣除額」,申報時無需再與其他列舉項目互相排擠,讓租屋族減稅更加順利。舉例來說,若原本所得淨額為70萬元、適用12%稅率的租屋族,透過房租支出抵扣18萬元後,所得淨額將降至52萬元,稅率也下修至5%,稅率差距達7%,大幅降低稅金負擔。此外,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表示,房屋稅於每年5月徵收,課徵期間為「上一年7月到當年6月」,由當年2月末日的房屋所有人負責納稅、「按年」徵稅。也就是說,如果A在今年2月將房子賣給B,但在3月1日才完成過戶,房屋稅的納稅義務人仍以A為準,不過A、B可以在房屋買賣契約中約定如何分攤。

而房屋稅的應納稅額為「房屋評定現值X適用稅率」,房屋稅2.0不僅維持全國3戶以下1.2%,如果只有1戶且房屋現值在一定標準以下,稅率調降至1%。若房屋由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可以1戶計算。「要注意的是,修法後新增戶籍為自住要件!」陳俊宏提醒,自住房屋必須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且實際居住,如果適用自住稅率,或是變更營業使用改為自住等,記得在開徵40日前向各地稽徵機關申報,逾期就只能明年才能享自住減稅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