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故意不給藥 王必勝:並非確診者都需服用抗病毒藥

民視新聞網 2022-05-25 12:16
沒有故意不給藥 王必勝:並非確診者都需服用抗病毒藥

本土COVID-19疫情延燒,對於外界質疑抗病毒藥物不足、或故意不給民眾抗病毒藥物等,衛福部醫福會執行長王必勝今澄清「並非確診者都需要服用抗病毒藥!」他強調,「只有65歲以上或有風險因子,並符合一定條件的確診者才可以服用抗病毒藥」。

本土COVID-19疫情延燒,對於外界質疑抗病毒藥物不足、或故意不給民眾抗病毒藥物等,衛福部醫福會執行長王必勝今澄清「並非確診者都需要服用抗病毒藥!」他強調,「只有65歲以上或有風險因子,並符合一定條件的確診者才可以服用抗病毒藥」。

王必勝在臉書發文,「並非確診新冠肺炎者都需要服用抗病毒藥!只有65歲以上或有風險因子,並符合一定條件的確診者才可以服用抗病毒藥!」他表示,以上的正確資訊請大家互相告知,絕對沒有抗病毒藥物不足、或故意不給民眾抗病毒藥物的問題。

王必勝說,可不可以用藥、什麼條件用藥,是根據藥物研發時的設計和臨床試驗、緊急使用授權(EUA)取得的條件、疾病目前的風險、實際使用經驗等因素,由專家小組決議而來的。世界各國也都是這樣的做法。有些人認為「藥物吃了多少有點好處、就算沒好處也不會有壞處」這種觀念是錯誤的。

疫情指揮中心日前修訂未滿65歲使用口服抗病毒藥物條件,輝瑞口服藥物Paxlovid適用較多對象,孕婦和產後6週內婦女經醫師評估和患者同意下可使用Paxlovid,但不適用默沙東的口服藥莫納皮拉韋;另外,原先有將吸菸或已戒菸者列在高風險因子,即日起依專家會議決議,自用藥條件移除。

Paxlovid是輕度至中度未使用氧氣,且發病5天內之12歲以上、體重40公斤以上病人,並有癌症、糖尿病、慢性腎病等情形者適用。莫納皮拉韋則適用輕度至中度未使用氧氣,且於發病5天內,18歲以上,且有癌症、糖尿病、慢性腎病等情形,且無法使用其他建議藥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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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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