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挖我人才 兩岸條例修法:出借人頭可處2500萬

民視新聞網 2022-03-26 10:05
中企挖我人才 兩岸條例修法:出借人頭可處2500萬

近年來頻傳中資以各種投機方式,挖角我國高科技人才,新竹地檢署就破獲兩起相關個案,其中一起甚至在短短一年多內,就砸下超過新台幣1.5億元,因此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兩岸條例修正草案,如果民眾出借人頭給中資,幫助掩飾中資身分違法來台,最重可處2500萬元罰鍰。

近年來頻傳中資以各種投機方式,挖角我國高科技人才,新竹地檢署就破獲兩起相關個案,其中一起甚至在短短一年多內,就砸下超過新台幣1.5億元,因此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兩岸條例修正草案,如果民眾出借人頭給中資,幫助掩飾中資身分違法來台,最重可處2500萬元罰鍰。

新竹這棟大樓三樓,雖然不見招牌,但其實這是南京藍洋公司,假借台灣藍海公司名義,在台灣的落角處,被新竹地檢署查獲,在台挖角AI晶片設計人才,還把研發進度和成果,回傳到南京。

中企頻挖我人才 政委:民眾出借人頭可處2500萬

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高如應說,「在台灣已經招募了數十位的員工,月薪30幾萬來招攬高科技人才,已經匯款500多萬的美金,到這個台灣公司來支付,薪水房租相關的費用。」

中企巧立名目,竊取我國高科技資源事件頻傳,民進黨立委羅美玲就表示,調查局從2020年底起,針對中國來台的挖角,已經偵破33案,包含19間偽台資公司,11間港資公司,以及3間違規在台私設研發中心,以及辦事處的案件,一年多來,已經挖角台灣高科技人才高達5、6百人。

陸委會主委邱太三說,「未經許可在台從事業務活動,規避我方的管理,竊取我國國家的核心關鍵技術,並且刻意規避我法律規範,所以對我國家安全,經濟利益跟產業的競爭力等,均造成相當的危害。」

中企頻挖我人才 政委:民眾出借人頭可處2500萬

防堵中企來台違法挖角,兩岸條例修法初審通過,中企非經主管機關許可,在台從事業務活動,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罰金,如果出借人頭給中企,最高罰2500萬元罰鍰,從事涉及國家核心相關技術業務,赴中未經審查者,最高罰1000萬元罰鍰,另外根據國安法修正草案,從事經濟間諜竊密,最高處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到1億元罰金,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部分,則會被關3到10年,最高罰5000萬元,就算未遂照樣要罰,政府出重手修法,就盼能有效將紅色供應鏈,杜絕國門之外。

(民視新聞/黃兆康、易俐廷、黃啓豪 台北-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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