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履行180小時義務勞務、3場法治教育!緩刑條件均完成

民視新聞網 2026-10-01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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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履行180小時義務勞務、3場法治教育!緩刑條件均完成

圖、文/CTWANT藝人黃子佼因網路購買、收藏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檔案,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並獲宣告緩刑,目前已進入緩刑執行階段。台北地檢署依照法院所訂的緩刑條件,自8月起安排黃子佼密集前往新店戒治所執行義務勞務,主要負責環境清潔工作,截至9月已完成180小時的義務勞務。此外,黃子佼也在7、8、9月分別接受1場法治教育,共完成法院要求的3場課程。

圖、文/CTWANT

藝人黃子佼因網路購買、收藏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檔案,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並獲宣告緩刑,目前已進入緩刑執行階段。台北地檢署依照法院所訂的緩刑條件,自8月起安排黃子佼密集前往新店戒治所執行義務勞務,主要負責環境清潔工作,截至9月已完成180小時的義務勞務。此外,黃子佼也在7、8、9月分別接受1場法治教育,共完成法院要求的3場課程。

黃子佼這起案件源自2023年間遭爆料涉嫌以演藝圈專業人士身分,藉故接近並騷擾未成年少女。檢警最初調查相關性騷擾指控時,認為相關罪嫌不足,未料進一步追查後,卻意外發現黃子佼早在2013年2月12日便註冊加入知名偷拍論壇「創意私房」,並自2017年8月8日起在論壇儲值、購買性影像。

檢方調查發現,黃子佼購買的影像涉及未成年人,其中年紀最小的被害人僅10歲。相關影像數量龐大,黃子佼將下載的檔案儲存在容量達4TB的硬碟內,案件因此從原先的性騷擾指控,進一步擴大成為涉及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的刑事案件。

案件一審時,黃子佼否認犯案,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相關罪責判處有期徒刑8月。黃子佼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到了二審則改變態度認罪,並與37名被害人達成和解、完成賠償。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改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不過考量相關情節及黃子佼後續認罪、與被害人和解並完成賠償等因素,宣告緩刑4年。

高院判決同時要求黃子佼在4年緩刑期間接受保護管束,並須完成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台北地檢署則在7月通知黃子佼報到,隨後依照法院確定判決所列的緩刑條件進行執行。

從8月開始,黃子佼被安排密集前往新店戒治所執行義務勞務,依每日安排工作6小時或8小時,主要負責環境打掃及清潔工作,至9月已完成法院要求的180小時義務勞務。法治教育部分,他則在7月、8月及9月各接受1場課程,至此已完成法院所要求的3場法治教育。

隨著義務勞務與法治教育均已完成,黃子佼目前進入緩刑期間的保護管束階段。未來4年內,他仍須依觀護人的指示不定期報到,說明日常生活及相關近況,並接受觀護人監督。如果在緩刑期間未再觸法並遭判刑,依目前判決所定的緩刑條件,原本判處的1年6月徒刑即不須實際執行,黃子佼也就無須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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