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阿北「拿刀砍人」反遭擊亡!律師教揮拳男「這樣解套」:1舉成減刑關鍵

民視新聞網 2026-08-13 11:49
台中阿北「拿刀砍人」反遭擊亡!律師教揮拳男「這樣解套」:1舉成減刑關鍵

生活中心/王妤倢報導台中市北屯區6日發生一起行車糾紛,經營燒烤店的68歲李姓老翁與35歲葉姓男子爆發口角,老翁竟持刀攻擊,隨後遭葉男反擊頭部倒地,送醫住院5天後不治。老翁家屬隨後提告,引發社會熱議。對此,知名律師「楊律師」發文分析,多數法律專家認為葉男恐涉傷害致死罪,但他提出不同見解,認為刑事上可主張「義憤傷害致死罪」,民事上則能主張過失相抵。

生活中心/王妤倢報導

台中市北屯區6日發生一起行車糾紛,經營燒烤店的68歲李姓老翁與35歲葉姓男子爆發口角,老翁竟持刀攻擊,隨後遭葉男反擊頭部倒地,送醫住院5天後不治。老翁家屬隨後提告,引發社會熱議。對此,知名律師「楊律師」發文分析,多數法律專家認為葉男恐涉傷害致死罪,但他提出不同見解,認為刑事上可主張「義憤傷害致死罪」,民事上則能主張過失相抵。

台中老翁持刀被反擊亡!律師逆風談法條:駕駛可主張「義憤傷害」

楊律師於12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此事件多數網友認為老翁活該,但法律層面上,多數專家認為葉男難以成立正當防衛。針對民事賠償部分,若他是葉男的律師,首要會主張老翁先持刀砍人,對損害發生有過失,可依《民法》第217條請求減輕賠償金額;其次,老翁砍人同樣構成侵權行為,可依《民法》第334及335條主張抵銷賠償金,最後「東扣西扣沒剩多少錢後,再來談,談不攏就交給法院判,相信也判不了多少錢」。至於刑事責任,楊律師指出,他會主張成立刑度較輕的《刑法》第279條「義憤傷害致死罪」。此外,葉男事發後「不顧自己被刺傷流滿手的血,趕緊跑向附近店家求救打119,還在現場指揮交通,擔心老翁再被車輛輾過」,足證犯後態度良好,可依《刑法》第57條及59條請求法院減刑。

台中阿北「拿刀砍人」反遭擊亡!律師教揮拳男「這樣解套」:1舉成減刑關鍵
68歲李姓老翁持刀攻擊35歲葉姓男子,隨後遭葉男反擊,送醫後不治,引發網友熱議,質疑葉男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圖/翻攝網路)

和解爭取緩刑!律師隔空喊話:幫我把這篇文章轉貼給他

楊律師最後分析,若能與家屬達成和解,極有機會爭取緩刑或易科罰金;即便和解不成,在社會輿論一面倒支持下,若運氣好,「其實仍有可能緩刑或易科罰金,就算真要坐牢,也不會判太久」。他也在文末隔空喊話,希望認識該位年輕駕駛的網友能將此法律分析轉貼給當事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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