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5月拒收超標油品隱報? 食藥署:粗膠原油非食品

2026-08-04 15:04
台糖5月拒收超標油品隱報? 食藥署:粗膠原油非食品

台中檢調偵辦中聯毒油案件,意外發現台糖於今年5月購買一批中聯「粗膠原油」,自主檢驗「苯駢芘」,結果異常超標,拒收該批油品,當時僅通知中聯,卻未通報衛生單位,引發爭議。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台糖並未收貨,且高雄、台南等衛生局調查後認定台糖沒有違反《食安法》相關規定,食藥署予以尊重。

【NOW健康 編輯部/整理報導】台中檢調偵辦中聯毒油案件,意外發現台糖於今年5月購買一批中聯「粗膠原油」,自主檢驗「苯駢芘」,結果異常超標,拒收該批油品,當時僅通知中聯,卻未通報衛生單位,引發爭議。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台糖並未收貨,且高雄、台南等衛生局調查後認定台糖沒有違反《食安法》相關規定,食藥署予以尊重。


台糖未通報苯駢芘檢驗異常超標事件 立委質疑是否已當成常態

對於台糖從未通報衛生單位檢驗異常一事,國民黨批評,台糖身為國營食品業者,屬於《食安法》通報義務人,不只違法失職隱匿吃案,更害國人多吃兩個月毒油。要求台糖立即公布決策過程,尤其台糖是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相關決策鏈必須究責、有人負責。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則以之前「蘇丹紅」食安事件為例,認為衛福部根本就是打臉自己。

113年3月1日衛福部食藥署新聞稿明載「阻絕源頭不法,落實自主管理及通報有疑產品。食品業者於發現原料,或者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違反者依食安法第47條第2款 ,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以下罰鍰。」

陳菁徽強調,如果台糖是一個對食安要求這麼嚴謹的國營企業,當驗到超過標準7倍的時候,「台糖難道無感嗎?」,該不會是很常驗到超標,所以已經把它當成常態了?


粗膠原油是生產原料未加工製造 食藥署認定台糖未違反食安法

對於外界質疑,王德原表示,對於台糖公司來講,購入生產原料「粗膠原油」,這並不能直接供人食用,不符合食品的定義,且因不符合其採購契約上的標準,沒有收貨。南僑之所以違規被罰,關鍵在於買進來油品已進入生產加工。

王德原指出,現行《食安法》第7條第5項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此法律上條件不適用台糖的情況,目前不管是母公司或油廠所在地的高雄市、台南市兩衛生局均認定台糖沒有違反《食安法》,食藥署尊重衛生局的判斷。

衛生單位認定台糖沒有通報義務,外界質疑,是否往後食品業者只要在收貨之前進行檢驗、有異常就拒絕收貨,即可以不必負通報責任?對此,王德原說,一切以業者處理的態度為關鍵,至於立委以「蘇丹紅」事件做比擬,兩者性質完全不同,「蘇丹紅」出現於直接可供食用的辣椒粉,並不像台糖「粗膠原油」。


文字編輯:楊芷晴


# 首圖來源/Magnific


更多NOW健康報導
▸毛孩角膜潰瘍別大意!紅眼不是唯一標準 警訊一次盤點
▸美顏針登上大健康論壇 中醫轉型邁向精準與現代化發展


NOW健康:FBIGThreadsYT官方LINE醫級邦健康安妞 Podcast
❤溫馨提醒:歡迎轉傳「原始文章連結」分享,未經授權,請勿複製圖文轉貼本文。

我要留言留言

提示圖
本文含有敏感或兒少不宜內容
請確定您已年滿1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