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產科男醫「PO不孕症病患個資」遭檢舉 高市衛生局出手了
2026-04-20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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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CTWANT台灣生殖醫學會前理事長、婦產科名醫黃富仁,18日在社群平台貼出一張不孕者患者的診療資訊,僅將病患的姓氏遮擋住,還直言「今天上午進入不孕症療程的女生平均年齡為40.7歲,又是挑戰的一天!」遭到網友炎上。對此,黃富仁19日已將貼文刪除並致歉;高雄市衛生局則表示已蒐證展開調查,確認違規將開罰。
圖、文/CTWANT
台灣生殖醫學會前理事長、婦產科名醫黃富仁,18日在社群平台貼出一張不孕者患者的診療資訊,僅將病患的姓氏遮擋住,還直言「今天上午進入不孕症療程的女生平均年齡為40.7歲,又是挑戰的一天!」遭到網友炎上。對此,黃富仁19日已將貼文刪除並致歉;高雄市衛生局則表示已蒐證展開調查,確認違規將開罰。
黃富仁18日在Threads上傳了患者的診療資訊,圖中可以看見病患的姓氏已遮擋,但仍留下姓名最後1字及詳細年齡,甚至精確到幾年、幾月、幾天。他還在貼文中寫下,「今天上午進入不孕症療程的女生平均年齡為40.7歲,又是挑戰的一天!」為自己加油打氣。

貼文曝光後,就有網友認出自己就在名單上,更有不少人截圖向衛生局檢舉並痛批,「洩漏病人隱私」、「有缺流量缺到這種程度嗎?」、「又是男醫為了流量公開病患個資,還故意馬掉疑似年紀不夠長的,一個女性滿40歲後因為想要小孩看個醫生,還得冒著被公佈個資羞辱的風險,嫌生育率太高?」
對此,高雄市衛生局回應,針對該案相關人證及事證,衛生局已依法進行蒐證及調查,根據《醫療法》第72條,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違反者將依同法第103條規定裁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另依《醫師法》第23條規定,醫師對於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他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露,違反者將依同法第29條規定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黃富仁則在19日上午撰文致歉,「昨天的發文,思慮不夠周全,造成當事者可能的潛在風險,在此發文致歉!我會進行自我再教育、再學習!我也完全接受所有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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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婦產科男醫「PO不孕症病患個資」遭檢舉 高市衛生局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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