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女肚痛送醫「竟生子」 小男友全說了:已經纏綿愛愛55次

民視新聞網 2026-03-31 12:45
15歲少女肚痛送醫「竟生子」 小男友全說了:已經纏綿愛愛55次

圖、文/引新聞(社會中心/綜合報導)屏東一名19歲男子與15歲少女交往並同居期間,多次發生性行為,少女直到因腹痛前往醫院就診時,才得知自己已懷孕,並在當天產下一名男嬰。由於醫院依規定進行通報,案件隨之曝光,並由檢警介入偵辦。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處男子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且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圖、文/引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屏東一名19歲男子與15歲少女交往並同居期間,多次發生性行為,少女直到因腹痛前往醫院就診時,才得知自己已懷孕,並在當天產下一名男嬰。由於醫院依規定進行通報,案件隨之曝光,並由檢警介入偵辦。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處男子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且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根據判決內容,兩人自去年2月至12月期間同住,期間約以每月5次的頻率發生性行為,累計約55次。法院指出,男子雖已成年,但少女當時僅15歲,依法仍屬保護對象。直到12月5日,少女因身體不適就醫,才發現已懷孕,並於同日生下男嬰,整起事件也因此浮上檯面。

法院審理後認定,男子明知少女未滿16歲,仍持續與其發生性行為,對其身心發展已造成影響,加上男子過去曾有相關前案,卻未能自我約束,因此依55次犯行分別量處6個月徒刑,最終合併定應執行1年6個月。

不過,法官在量刑時也考量男子犯後坦承犯行,且目前確實有照顧少女與孩子。少女及其母親也向法院表示,希望能讓男子有申請社會勞動的機會,以維持家庭經濟與照顧幼兒。社工則向法院說明,兩人目前仍共同生活,並有未來待少女成年後結婚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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