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併購皇冠大車隊 公平會審議通過理由曝光

民視新聞網 2026-01-07 19:46
Uber併購皇冠大車隊 公平會審議通過理由曝光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公平會今(7)日決議,美商Uber透過子公司,擬取得皇冠大車隊100%股權,公平會審議後,評估其結合後「利大於弊」,整體利益大於限制競爭,因此不禁止其結合。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公平會今(7)日決議,美商Uber透過子公司,擬取得皇冠大車隊100%股權,公平會審議後,評估其結合後「利大於弊」,整體利益大於限制競爭,因此不禁止其結合。

公平會說明,Uber取得皇冠大車隊100%股權,因持有股份已達1/3以上,並直接控制該公司業務經營及人事任免,達申報門檻,依法提出結合申報。

針對此結合案,公平會說明,Uber、皇冠大車隊原有各自獨立的計程車派遣系統,是水平競爭關係,屬於水平結合,此外,Uber表示其亦有提供「計程車派遣服務」系統予該車隊司機使用,故雙方也具有垂直供應關係。

公平會分析,相關計程車市場現已有台灣大車隊55688、Line GO、yoxi等競爭者,而皇冠大車隊本就是Uber的合作車隊,二方於「計程車派遣服務」的市場占有率不會因結合,而有顯著改變。

計程車市場去年(2025)間也有新興平臺業者Bolt加入市場,目前我國計程車派遣服務業者達上百家。

公平會綜合評估認為,Uber結合後,應不致有單獨提高報酬、與其他業者共同定價或影響市場參進程度等顯著限制競爭疑慮,目前Uber濫用市場力量、導致市場封鎖可能性不高,且本案應有助於提升營運效率,爰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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