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執行命令」千萬別不理!國稅局警告:忽略1事「公司財產恐被強制扣押」

民視新聞網 2025-12-27 13:53
收到「執行命令」千萬別不理!國稅局警告:忽略1事「公司財產恐被強制扣押」

財經中心/張予柔報導財政部中區國稅局今(25)日提醒,公司會計、人力資源人員及相關管理階層,若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寄來的執行命令,千萬不要以為是員工個人的私事就隨意擱置。國稅局警告,若第三人(如公司)接獲執行命令後未在規定時間內處理或提出異議,可能被視為默認債務存在,行政執行分署有權直接對第三人財產強制執行,導致公司財產無辜受損。

財經中心/張予柔報導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今(25)日提醒,公司會計、人力資源人員及相關管理階層,若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寄來的執行命令,千萬不要以為是員工個人的私事就隨意擱置。國稅局警告,若第三人(如公司)接獲執行命令後未在規定時間內處理或提出異議,可能被視為默認債務存在,行政執行分署有權直接對第三人財產強制執行,導致公司財產無辜受損。


收到「執行命令」千萬別不理!國稅局警告:做1事「公司財產恐被強制扣押」

員工欠稅,公司若置之不理,則可能被直接強制執行,財產無辜受損。(圖/翻攝自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許多公司在接收到行政執行分署核發的扣押命令時,常抱持「又不關我的事」或「該員工已離職」的心態,而未採取任何行動。中區國稅局舉例,納稅義務人A君因積欠綜合所得稅遭移送執行,行政執行分署發現其在甲公司上班,便向公司發出扣押薪資的命令。然而,甲公司收到公文後沒當一回事,既未扣薪給國稅局,也未提出異議。結果,國稅局依照強制執行法規定,直接對「甲公司財產」聲請強制執行。原本是員工個人的欠稅,最後卻由公司自掏腰包,造成「賠了夫人又折兵」的局面。


收到「執行命令」千萬別不理!國稅局警告:做1事「公司財產恐被強制扣押」

收到行政執行命令後,務必在10日內提出異議,否則公司財產可能被強制扣押。(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國稅局特別提醒,收到執行命令後,無論該欠稅人是否仍在公司任職,或薪資數額是否有誤,都必須在收受命令後「10日內」,以書面方式向行政執行分署提出「聲明異議」。千萬不要以沈默回應,否則可能造成公司荷包失血。此外,若有疑問,民眾及公司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尋求專業協助,避免財產遭受無辜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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