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廚餘2大分類「養豬、堆肥」細節一次看!誤踩「1地雷」恐噴6000大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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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綜合報導台灣對於「垃圾分類」教育,從校園養成到社會落實已成為日常一環,其中關於「廚餘」該如何處置則是許多民眾頭痛問題,事實上台灣每年浪費的食物皆近400萬公噸,其中廚餘回收僅佔總亮6分之一,更有100萬噸被當作可燃垃圾丟棄,不過臺北市環保局就提醒家戶廚餘分為2大類,無論丟棄、分類都有其規範,踩線者可依規定處1200至6000元罰款。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對於「垃圾分類」教育,從校園養成到社會落實已成為日常一環,其中關於「廚餘」該如何處置則是許多民眾頭痛問題,事實上台灣每年浪費的食物皆近400萬公噸,其中廚餘回收僅佔總亮6分之一,更有100萬噸被當作可燃垃圾丟棄,不過臺北市環保局就提醒家戶廚餘分為2大類,無論丟棄、分類都有其規範,踩線者可依規定處1200至6000元罰款。

台北市環保局針對家戶廚餘曾經發文提醒,提醒民眾家戶廚餘請分為「堆肥(非養豬)廚餘」及「養豬廚餘」兩類排出回收,大原則是「煮熟後豬可以吃」歸類為「養豬廚餘」,否則就是「堆肥(非養豬)廚餘」,家戶廚餘回收的時間、地點與平常垃圾收運時間、地點相同,不過需要注意請勿將「垃圾」與「雜物」混入廚餘內,違反者將可依規定處1200~6000元罰款。

對於回收廚餘的流程,環保局也提醒回收廚餘請先瀝乾水份,並儘量使用廚餘桶等容器盛裝,垃圾車到達時依分類倒入「養豬廚餘」及「堆肥(非養豬)廚餘」桶內回收,如使用塑膠袋盛裝廚餘,請倒出廚餘回收後,髒污塑膠袋可丟入垃圾車或收集桶,並提醒可以透過評估食用量,來減少食物浪費、減量廚餘,不在食用的飯菜,則推薦盡早清出回收。

從環保局公開表格也可以清楚看懂易混淆的廚餘分類,養豬廚餘是「家中不再食用的食物、食材,只要煮熟後豬可吃的,且不論生、熟均可」,其中包括:生肉、生內臟、生菜葉、水果、冷凍食品,還有過期食物、食材、各式調味料(鹽、太白粉、麵粉等);堆肥廚餘則是「無法食用的有機資材」,果核、果皮、食材外殼(含蝦、蟹、蛤蜊等外殼、落花生殼、菱角殼等)、樹葉、花材、殘渣(茶葉渣、咖啡渣、蔗渣、中藥渣)、雞、鴨等小骨頭及豬、牛、羊等大骨頭,還有混雜大量堆肥廚餘或已酸臭腐敗。

環保局特別提醒「椰子殼、榴槤殼」回收後尚需另行破碎處理,一定要請另行裝袋交回收車免費清運回收,勿與廚餘及垃圾混雜,除此之外回收廚餘也需要去除外部包裝,千萬不要將筷子、湯匙、牙籤或紙巾等雜物和非廚餘垃圾混入廚餘,違規者恐面臨1200至60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