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猴頭菇半年農藥超標13次 食藥署限45天說明否則禁止進口

民視新聞網 2022-06-14 16:48
中國猴頭菇半年農藥超標13次 食藥署限45天說明否則禁止進口

中國一批「乾猴頭菇」在邊境查驗中,發現農藥殘留超過容許量,且這是短短半年來13次農藥超標。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蕭惠文今表示,已要求輸出國提出改善措施書面資料,否則依據《食品相關輸入查驗辦法》第26條規定,45天內限期內未提出者,可依法暫停產地產品受理措施,也就是禁止進口該品項。

中國一批「乾猴頭菇」在邊境查驗中,發現農藥殘留超過容許量,且這是短短半年來13次農藥超標。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蕭惠文今表示,已要求輸出國提出改善措施書面資料,否則依據《食品相關輸入查驗辦法》第26條規定,45天內限期內未提出者,可依法暫停產地產品受理措施,也就是禁止進口該品項。

「可誠貿易有限公司」從中國「福州山輝食品有限公司」引進一批5.7公噸「乾猴頭菇」入台,經檢驗發現殘留農藥Acetochlor達0.07 ppm,顯然不符合我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之規定。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科長陳慶裕統計,從去年12月1日至今,中國猴頭菇已發生13起農藥超標違規事件。他解釋,過去在邊境查驗中,個別國家、品項在六個月內出現三次不合格,就會提高抽驗強度,而中國也是自今年5月2日起,抽檢率提升至100%後,再度出現猴頭菇農藥超標事件。

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蕭惠文發現,近半年來,中國輸出猴頭菇農藥超標比例偏高,特別是自去年12月以來,中國進口67批猴頭菇就有13批違規,不合格率達19.4%。她強調,已要求輸出國提出改善措施書面資料,否則依據《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第26條規定,45天內限期內未提出者,可依法暫停產地產品受理措施,也就是禁止進口該品項。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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