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貓遭車撞死橫躺路邊 國中生「徒手抱貓屍移到路旁」引網讚

民視新聞網 2021-12-16 11:46
流浪貓遭車撞死橫躺路邊 國中生「徒手抱貓屍移到路旁」引網讚

苗栗縣竹南國中一名古姓國中生,昨在上學路上發現一隻野貓遭休旅車撞擊,在路邊死亡,而肇事車輛則不見蹤影,未必面貓咪再次遭車輛輾過,古小弟徒手抱起死亡的貓咪移到路旁,此善舉獲得校方和網友的讚賞,表示「好棒的孩子」。

苗栗縣竹南國中一名古姓國中生,昨在上學路上發現一隻野貓遭休旅車撞擊,在路邊死亡,而肇事車輛則不見蹤影,未必面貓咪再次遭車輛輾過,古小弟徒手抱起死亡的貓咪移到路旁,此善舉獲得校方和網友的讚賞,表示「好棒的孩子」。

昨上午7時左右,一輛休旅車行徑竹南鎮真如路,疑似撞到野貓,導致野貓橫倒在路上,痛苦掙扎幾下後死亡,而當時正逢上班、上課的尖峰時段,馬路上車水馬龍。一名竹南國中的古姓學生見狀,怕小貓再次被車輛輾壓,徒手抱起貓咪屍體安置在路旁。

古小弟善心舉動被一旁的店家監視器錄了下來,並上傳到「我是竹南人」的臉書社團,引來眾多網友讚許留言「好棒的孩子」、「暖男」、「尊重生命從小做起」、「父母教育很成功」,不過也有人指出撞死小貓的休旅車駕駛非常可惡,不但沒有停車查看,還直接逃逸,讓網友感慨「有時候大人都不見得比孩子成熟、有擔當。」

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副分局長張中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張中提到,若駕車肇事撞擊動物,另涉及動物保護法,最重可處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提醒用路人駕車不慎撞擊動物,應報警與飼主共同處理,切勿逕行離去,以免衍生其它危害或負擔更多法律責任;如為流浪動物可連繫動保單位獲動保團體處理後續事宜。

竹南國中校方表示,古同學將貓移到路邊只是當下直覺反應,但學校還是決定在下週升旗朝會時,公開表揚古學生的暖心義舉。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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