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純才能標「蜂蜜」 標示不實最高可罰400萬
- 小
- 中
- 大
百分之百的純蜂蜜才能叫蜂蜜!衛福部食藥署今天預告「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草案,除了百分之百純蜂蜜產品能標示為「蜂蜜」,其他僅能標示為「調製蜂蜜」或「加糖蜂蜜」。新制預計於2023年7月1日上路,若違規則最高開罰新台幣400萬元。
百分之百的純蜂蜜才能叫蜂蜜!衛福部食藥署今天預告「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草案,除了百分之百純蜂蜜產品能標示為「蜂蜜」,其他僅能標示為「調製蜂蜜」或「加糖蜂蜜」。新制預計於2023年7月1日上路,若違規則最高開罰新台幣400萬元。
食藥署表示,坊間經常看到蜂蜜調味類的產品,外界對於販售的蜂蜜是否為「純蜂蜜」有許多意見,因此食藥署訂定「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草案」,該草案的規定,是依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所含蜂蜜含量,規範產品品名標示,以及蜂蜜原料原產地標示。只要蜂蜜有添加其他原料,及蜂蜜含量達60%以上者,仍需標示為「調製蜂蜜」或「含〇〇蜂蜜」。如添加糖或糖漿者,品名應標示為「加糖蜂蜜」;添加糖以外的其他原料,品名應標示為「調製蜂蜜」或「含〇〇蜂蜜」。
若蜂蜜含量未達60%,且品名含「蜂蜜(蜜)」字樣者,品名應完整標示為「蜂蜜(蜜)口味」或「蜂蜜(蜜)風味」;像是過去坊間常見的「蜂蜜糖漿」,則應標示為「蜂蜜口味糖漿」。食藥署指出,若是標示為「蜂蜜」、「蜜」、「100%蜂蜜」、「100%蜜」、「純蜂蜜」、「純蜜」等產品,則應僅含蜂蜜成分;未添加蜂蜜的包裝糖漿產品,品名則不得標示「蜂蜜」或「蜜」等字樣。
目前草案為預告期,評論期為60日,若草案順利通過,新制將於2023年7月1日正式上路。 未來業者若應標示而未標示,將處以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如標示不實則將處以新台幣4萬至400萬元。
四季線上/黃俐禎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