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危老重建增誘因!放寬容積獎勵至1.3倍 海砂屋地方可代拆

民視新聞網 2020-12-18 11:49
鼓勵危老重建增誘因!放寬容積獎勵至1.3倍 海砂屋地方可代拆

政府加快都更腳步,解決海砂屋、耐震度不足的中高層老危樓問題,行政院最新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主要增加兩大誘因,包括放寬容積獎勵,最高可達原容積1.3倍,另外,不同意戶,可免除最後協調程序,直接由地方政府代拆。

政府加快都更腳步,解決海砂屋、耐震度不足的中高層老危樓問題,行政院最新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主要增加兩大誘因,包括放寬容積獎勵,最高可達原容積1.3倍,另外,不同意戶,可免除最後協調程序,直接由地方政府代拆。

為了加速中高樓層危老屋重建,行政院會最新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將提高容積獎勵,放寬老危樓都更容積獎勵天花板,最高可達原容積1.3倍,因此全國可適用的老危樓,將有300棟至600棟,另外,過去都更推動,窒礙難行的釘子戶,也將有解。

建設公司董事長林正雄說,「對於民眾來講,因為誘因夠了,所以他們有底下自己所有權人動起來,過去因為有釘子戶障礙著這些都更的這些進度,用法令來規範釘子戶,但是釘子戶的這些人權或者權益的保障,必須要經過一個法定的程序。」

老危樓的不同意戶,原本需要實施者,和政府最後階段協調程序,才能拆除,一旦通過都更計畫核定實施,只要達成超過80%權利人同意,和事業計畫經過完整審議,以及權利人保障到位、做好拆遷安置,就可以免除協調程序,動用建築法81條,由地方政府代拆。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台灣這個地震頻繁,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這樣的案件,都是在高樓層的危險的集合住宅,這些高樓層危險住宅的都更,能夠做更有效更直接來處理,我覺得是強化台灣安全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

根據內政部統計,1999年6月全面實施容積管制以前,將近120萬棟建物,樓地板面積絕大多數,都超過法定容積,目前也已成為屋齡超過20年老屋,其中超過3%,也就是3.6萬棟,是6層以上的中、高樓層老屋,內政部推估,這些都是極度危險的海砂屋,或耐震力不足的集合住宅,除了美化市容,回顧過去台灣地震頻繁,建物災損不斷,危老都更刻不容緩。

(民視新聞/李雯珂、葉純豪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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