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訴陳建寧「嚴重侵權」 Faye親還原真相:我不得不用法律保護自己

民視新聞網 2024-05-14 13:29
痛訴陳建寧「嚴重侵權」 Faye親還原真相:我不得不用法律保護自己

即時中心/游明哲報導F.I.R.飛兒樂團前主唱詹雯婷(Faye)指控團長陳建寧偽造簽名,向法院控告陳建寧和華研董事、總經理涉嫌偽造文件,但被陳建寧反控誣告,遭檢方起訴。台北地院今(14)日開庭,詹雯婷在開庭後親自說明整個事件的始末,「對於過去的種種,我都可以輕輕揭過。但偽造簽名是嚴重的侵權行為,這一次我不得不站出來,用法律保護我自己」。

即時中心/游明哲報導

F.I.R.飛兒樂團前主唱詹雯婷(Faye)指控團長陳建寧偽造簽名,向法院控告陳建寧和華研董事、總經理涉嫌偽造文件,但被陳建寧反控誣告,遭檢方起訴。台北地院今(14)日開庭,詹雯婷在開庭後親自說明整個事件的始末,「對於過去的種種,我都可以輕輕揭過。但偽造簽名是嚴重的侵權行為,這一次我不得不站出來,用法律保護我自己」。

詹雯婷先是說,要先向所有擔心自己的人說聲道歉,讓大家擔心了,請大家放心自己會誠實認真的面對法院審理,還原真相,為了避面大家被各種猜測謠言誤導,她也向大家說明事件的起因。

詹雯婷說到,由於陳建寧老師的發掘,和音樂上的共識,自己加入了陳建寧老師的公司「無限延伸」,並且以飛兒樂團出道,自己對老師抱有最大的感恩和尊重,對他關於月團的安排有絕對的信任,但2009陳建寧在團員們不知情的狀況下,私自把飛兒樂團註冊為他公司所有的商標,讓這份信任逐漸產生裂痕,也在那一年約滿後離開「無限延伸」。

之後,詹雯婷自己都以個人名義簽訂相關的合約,2013年他們與唱片公司的合作即將到期,陳建寧說要為樂團找間新的公司,自己提出2個期望,第一,公司簽約要由自己親自簽訂,沒有其他人能代替。第二,從第8張專輯開始,母帶權由樂團3個人共享,對於自己的期待,陳建寧當時表示同意。

直到2014年,詹雯婷才發現陳建寧已於2013年在沒有自己親自簽名、授權的狀況下,和華研公司簽了。雖然自己實際上從未簽約,但是為了樂團順利運作,後來的演出都是以單場邀約自己為主唱的方式進行。

基於對樂團的多年感情,詹雯婷希望陳建寧可以正視合約精神,以正當合法的方式,達成各方共識下進行合約簽訂,但是多方溝通下卻沒有結果,在等待回應的過程中,還被兩位團員告知,「飛兒樂團有新計畫,卻不包含我」。

2019年7月間,詹雯婷輾轉得知建寧老師有一張簽有自己名字的保證書,內容為「將本人之所有演藝事業皆委由無限延伸音樂事業有限公司與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經紀管理」。

「其與實際情況完全不符,令我非常震驚」,詹雯婷說到,在此之前,自己對這份文件的內容完全不知悉,也從未簽過,「過去不論是建寧老師與阿沁在公開場合的談話、建寧老師後來委任對我提告的律師所寫的法律意見書、無限延伸公司其他人員傳給我的文字訊息,都一再重述我與華研公司間沒有契約關係。很明顯,我的簽名是被偽造了」。

詹雯婷提到,自己一直以來,為了維護他們共同的名字「F.I.R.」,「維護我們一起取得來之不易的成績,對於過去的種種,我都可以輕輕揭過」。但偽造簽名是嚴重的侵權行為,這一次自己不得不站出來,用法律保護自己,「提告偽造文書,是為維護事實和心中的正義,是對『詹雯婷』3個字的捍衛」。

發生事情的這幾年,詹雯婷沒有出來對外說明,是認為其中的委屈和情緒可以自己消化,希望藉由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很遺憾還是讓大家看到這麼多的不美好,也希望這些是非能盡快平息,再次謝謝大家。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原文出處】:痛訴陳建寧「嚴重侵權」 Faye親還原真相:我不得不用法律保護自己

我要留言留言

提示圖
本文含有敏感或兒少不宜內容
請確定您已年滿1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