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瓈寬勝訴!恩師贈2億遺產給她與員工 最高法院認定遺囑有效

民視新聞網 2024-04-22 12:22
邱瓈寬勝訴!恩師贈2億遺產給她與員工 最高法院認定遺囑有效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知名製作人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於2015年5月過世,將2億元遺產以遺囑方式留給邱瓈寬及其他員工,裴祥泉的妹妹質疑遺囑造假提出民事訴訟,一審判決遺囑無效,二審逆轉判遺囑有效,最高法院日前判決駁回,確定邱瓈寬等人為合法繼承人。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知名製作人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於2015年5月過世,將2億元遺產以遺囑方式留給邱瓈寬及其他員工,裴祥泉的妹妹質疑遺囑造假提出民事訴訟,一審判決遺囑無效,二審逆轉判遺囑有效,最高法院日前判決駁回,確定邱瓈寬等人為合法繼承人。

根據二審高等法院判決,裴祥麟表示她是在辦理哥哥裴祥泉遺產稅等事宜時,才被國稅局通知有一份代書遺囑,並有3名見證人。但她認為見證人中有2名是公司員工,同時也是遺囑中記載的受遺贈對象,依法應不能成為見證人,主張該遺囑無效。

邱瓈寬則透過律師指出,裴祥泉久病在床,與妹妹裴祥麟等人無兄妹情誼,其等僅在病危時才探視,而遺囑載明漢星公司是裴祥麟生前歷年來心血,「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才會指定邱瓈寬為遺囑執行人。

根據高等法院判決,當年律師有提醒裴祥泉見證人不得同時為受遺贈人,陳姓及謝姓見證人也都表達他們不需要拿裴祥麟的遺產,裴也回應「好,那你們就不要拿」。

高等法院補充,第3位見證人的證詞也與上述情況相符,雖然遺囑中記載「公司的帳處理完後,剩下的分給…漢星公司員工百分之20…」並沒有明確排除陳、謝2位員工,但我國民法對於遺囑相關嚴格規定,目的在於確保遺囑內容符合立遺囑人(裴祥泉)真意,而依各方所提的證據及辯論意旨,裴祥泉的真意應已將擔任見證人的陳、謝2名員工排除在外,自不得無視其真實意思。

因此,高等法院認定裴祥泉遺囑在見證人方面並未違反《民法》規定,判決遺囑有效。最高法院日前駁回家屬上訴確定,意即邱瓈寬及公司員工等人最終獲得勝訴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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