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保單傳「4至6月不算數」 金管會回應了

民視新聞網 2022-04-21 15:41
防疫保單傳「4至6月不算數」 金管會回應了

媒體今天報導,「傳各家產險將宣布4-6月防疫保單都不算數」,相關新聞在論壇瘋傳引起討論。金管會保險局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已成立之保險契約,權益不受影響。

媒體今天報導,「傳各家產險將宣布4-6月防疫保單都不算數」,相關新聞在論壇瘋傳引起討論。金管會保險局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已成立之保險契約,權益不受影響。

傳聞各家保險公司將發布聲明,今年4月到6月間的防疫保單將不算數一事,金管會保險局說明,已成立之保險契約,權益不受影響。且產險公司如已寄發續保通知書給保戶,並已收取保戶之保費,保險契約即為成立。

保險局說,產險公司之防疫保險商品,均為一年期保單且屬不保證續保之性質,保險公司對於是否同意續保有主動權,並可做核保與風險控管機制,如須調整費率或承保範圍,應於保險契約成立前,將調整後之內容提供保戶選擇,「保險契約一旦成立,即須依契約履行」。

保險局也提到,基於損害填補原則,防疫保險之商品設計多為費用補償,例如確診或隔離衍生之相關費用或無法工作之經濟損失,惟保險公司得基於風險胃納量、保險費率適足性及疫情或防疫政策等因素,適時檢視商品承保範圍及給付項目之合理性作商品調整。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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