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上報
台灣高等檢察署今天(6日)偵結立委高金素梅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指控她與辦公室前後任主任張俊傑、陳智葟及助理林怡君等人,涉嫌收受來自中共的1億7000萬餘元資金,在台發展組織並影響國會運作。檢方起訴4人,對高金素梅求刑14年、已偷渡出境的張俊傑求刑15年,另2人則建請法院量處適當刑度。高金素梅發表聲明否認犯行,並質疑檢方因查緝張俊傑失利而草率起訴、轉移責任。
高金素梅駁斥收中資、替中共發展組織 反控檢方草率起訴
檢方調查指出,高金素梅等人涉嫌於2005年至2016年間,將部落工作隊與國會團隊整合為「祖靈之邦團隊」,以「一套人馬,兩塊招牌」方式運作,透過親友帳戶等管道引進中共資金,涉嫌為中共發展組織,並依中共官員指示,在立法院反對軍購、杯葛預算及影響議事運作。
檢方認為,高金素梅涉嫌收受中共資金、配合指示影響國會議事,危害國安,且犯後推諉卸責、毫無悔意,因此求刑14年;張俊傑則涉嫌安排人員赴陸接受統戰訓練,企圖發展「第五縱隊」,又棄保潛逃,遭求刑15年。至於陳智葟、林怡君,雖在偵查中自白並繳回犯罪所得,但檢方認為犯行危害國安甚鉅,建請法院量處適當刑度。
對於檢方指控,高金素梅強調「我沒有為中共發展組織,也沒有收取任何陸資,起訴書所載犯行均非事實,不能因查緝張俊傑逃亡失利,就草率起訴,轉移焦點」。她主張,赴日本及聯合國抗議、反對軍購與課綱微調等立場,都是自己一貫主張,並非受中共授意,也未收取對價;對於檢方指控的部落工作隊,她同樣否認涉入。
高金素梅另指出,自己11月2日首度接受訊問,辯護律師當庭提出案件時序與金流疑點,檢方卻在短短數日後起訴,讓她質疑此舉是「為了轉移張俊傑查緝不利的責任」。她強調,將在審判中提出相關證據,捍衛自身清白,並引用于謙的《石灰吟》,表示自己將「本於這份善良的本心,問心無愧地堅持下去」。全案相關指控與辯解,仍待法院審理認定。
高金素梅聲明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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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高金素梅遭起訴求刑14年 6點聲明控檢方轉移查緝失利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