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上報
交通部今天(2日)預告將修正「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第4條。未來直轄市與縣市政府獲配的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法定提撥比率將由現行至少12%提高至100%全數專款專用,確保每一筆違規罰鍰回流至第一線,用於交通安全改善與執法,守護全民用路安全。
交通部表示,社會各界與立法院朝野對「罰鍰回歸道安」已具備高度共識。為免除漫長修法程序、儘速回應民意期待,交通部依現行法規授權直接修正「分配及運用辦法」,以最高行政效率將政策落實為具體制度,加速資源挹注道路現場。
落實百分百專款專用
交通部指出這次法規修正聚焦3大核心主軸。第一,落實100%專款專用,違規代價轉化為安全防線。交通部說明,地方政府獲配的違規罰鍰收入,全數提撥為交通安全與執法專款(提撥率自12%提高至100%)。罰鍰核心不再只是違規處分,而是轉化為降低事故風險、改善通行品質的關鍵活水。
擴大實質工程項目
第二,擴大實質工程項目,借鏡國際經驗改善道路環境。交通部說明,經費運用不再侷限於執法設備,進一步新增「道路交通安全環境改善費用」與「交通事故處理與分析費用」。地方政府可依轄區事故熱區,將預算彈性用於標誌標線號誌優化、天橋地下道整建、護欄與反射鏡增設等實質工程,直擊基層交通痛點。
落實預算透明公開 半年公告一次
第三, 落實預算透明公開,每半年公告一次受全民監督。建立嚴謹監督機制,明訂地方政府須依《預算法》編列與執行,且每半年定期公開罰鍰收入編列與執行進度,主動接受審計機關及公眾檢視;若未落實專款專用,主管機關將依法要求限期導正。
交通部指出,提升道路安全必須融合「工程、教育、執法、事故分析」四維並進。以114年度分配地方政府之罰鍰收入約205億元推估,新制實施後,每年預計可額外挹注逾180億元實質道安資源。未來亦將與即將屆期的「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等中央既有專案無縫接軌,擴大中央與地方跨層級的協同效益。(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