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著名私人銀行Mirabaud & Cie的前合夥人Pierre Mirabaud,因涉及貪腐與洗錢案,週二於瑞士貝林佐納(Bellinzona)的聯邦刑事法院出庭。起訴書指出,現年77歲的Pierre Mirabaud在2000年至2012年間,累計向一名科威特政府官員支付8,230萬瑞士法郎(約新台幣32.5億元)的賄款,以換取該名官員為銀行帶來價值5.952億美元的業務。
起訴文件提到,Pierre Mirabaud深知這筆付款相關的風險,並在風險成真時承擔可能的後果。他已承認貪腐與洗錢案的主要犯罪事實。該案在法院的審理程序僅耗時半天。其委任律師Saverio Lembo表示,2年緩刑的判決結果反映了當事人在漫長調查過程中對主管機關的充分配合,並坦然接受個人行為帶來的後果。
在瑞士,貪腐與洗錢罪名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或罰金。檢方考量Pierre Mirabaud的年齡、無前科紀錄以及配合調查的態度,最終求處24個月徒刑並宣告緩刑。至於涉案的科威特官員目前已故,生前曾在科威特因貪腐及挪用公款遭到缺席審判並定罪。
創立於1819年的Mirabaud銀行並非本案當事方,因此拒絕對案件發表評論。瑞士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局(FINMA)曾於2024年指出,該行因違反金融市場法規及洗錢防制義務,遭沒收1,270萬瑞士法郎的非法所得。Mirabaud銀行當時表示已全力配合監管機構解決案件。
【原文出處】:瑞士前銀行公會主席涉貪 認行賄逾32億獲判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