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昨日味全龍在主場交手樂天桃猿,賽前歌手徐佳瑩、周湯豪登台演出,球員被捕捉到在場邊拿出手機拍攝,引起外界討論球員在球場使用手機的規定,聯盟也祭出罰款。
昨日因賽前活動球員拿出手機拍攝,根據《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聯盟規章》第9章「聯盟競賽規程」第21條「行為規範」第13款規定,所有參賽人員進入球場至比賽結束前,禁止使用手機、電腦及其他相關可對外聯繫器材,違者處罰款1萬元,並得禁賽1至3場。
手機規範是2009年球季結束中職爆發「黑象事件」後聯盟希望杜絕假球案發生,制定球員進入球場相關的手機使用規範,昨日味全球員違反規定,今天聯盟也祭出每位各1萬元的罰款,味全龍球團則回應:「尊重聯盟依一致性原則裁處,球團將加強內部宣導並遵守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