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品觀點
日前在台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84巷22弄,一名陳姓男子騎乘機車時,不滿前方蘇姓騎士一路抽菸讓他聞到菸味,遂騎至對方旁邊詢問:「可不可以不要邊騎車邊抽菸?」蘇姓騎士當場回嗆三字經並揚長而去。陳姓男子在聽到粗話後情緒激動,一邊追上前方騎士,一邊掏出芳香劑,以右手催油門、左手伸長的方式朝右側蘇姓騎士噴灑芳香劑表達不滿。事後蘇姓騎士報案處理,台北地檢署以強制罪起訴陳姓男子。
日前在台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84巷22弄,一名陳姓男子騎乘機車時,不滿前方蘇姓騎士一路抽菸讓他聞到菸味,遂騎至對方旁邊詢問:「可不可以不要邊騎車邊抽菸?」蘇姓騎士當場回嗆三字經並揚長而去。
陳姓男子在聽到粗話後情緒激動,一邊追上前方騎士,一邊掏出芳香劑,以右手催油門、左手伸長的方式朝右側蘇姓騎士噴灑芳香劑表達不滿。事後蘇姓騎士報案處理,台北地檢署以強制罪起訴陳姓男子。
陳姓男子在法院辯稱,二手菸對身體有危害,蘇姓騎士的菸味很臭,朝對方噴芳香劑是合理行為,目的是淨化空氣、排除二手菸危害。他強調蘇姓騎士在前方抽菸且有菸灰飄來,嚴重違反呼吸安全、影響空氣品質,自己無意干擾對方行駛路線。不過陳姓男子也坦承,聽到對方回罵三字經,確實讓自己情緒上來。
台北地院審理時,比對監視畫面及蘇姓騎士證詞。蘇姓騎士表示遭噴芳香劑後眼睛、鼻子、喉嚨會癢會刺痛,監視器畫面也確實拍攝到芳香劑朝他面前噴出時,他立即向右撇過臉。法官認定這個受到干擾的反應會影響行車安全,因此判定噴芳香劑行為構成強制罪,判處陳姓男子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元。
至於蘇姓騎士是否真的因抽菸引發衝突,法官表示,從案發片段無法確認,且兩人機車前後位置多次互換,很難確認陳姓男子一直吸到二手菸。
陳姓男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高院法官審理後注意到蘇姓騎士轉頭迴避的動作,認定芳香劑確實造成不適,使蘇姓騎士無法注意車前狀況,已具體妨礙正常行駛權利。二審特別指出,即使蘇姓騎士一路上都在抽菸,頂多屬於行政罰範疇,不會構成可處刑罰的不法侵害。法官認為陳姓男子「淨化二手菸」的動機與「噴別人芳香劑」的做法並無合理關聯性,社會上大多數人不會認同此種行為,最終駁回上訴,全案判刑定讞。
值得注意的是,邊騎機車邊抽菸已成為用路人普遍厭憎的交通亂象。網友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兩度提案,要求禁止邊騎車邊抽菸或提高罰款至6千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於去年年底初審通過,針對汽機車駕駛手持香菸或抽菸導致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的行為,罰鍰將從600元提高至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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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不滿吸二手菸!騎士噴芳香劑反制 遭判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