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劉詩婕報導
不少民眾為避免浪費,習慣將吃不完的飯菜留至隔天加熱後食用,但「重新加熱」並不代表食品一定安全。食藥署提醒,剩餘食物若保存不當,恐滋生仙人掌桿菌等細菌,即使再次加熱,部分毒素仍可能殘留,食用後恐引發腸胃不適,嚴重甚至造成食品中毒。食藥署也呼籲,民眾應遵守「5要原則」降低細菌滋生風險。
許多人面對吃不完的剩菜,習慣加熱後隔天再食用,認為既能節省開銷又可避免浪費。根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1087期指出:「細菌廣泛存在於自然環境中,也常見於米飯、麵食等澱粉類食品中。」不少民眾將未食用完的便當、炒飯及配菜等長時間置於室溫下,超過2小時未冷藏,也容易造成細菌繁殖,其中常見的致病菌之一便是「仙人掌桿菌」。食藥署表示,高溫潮濕環境容易成為微生物生長的溫床,即使經過加熱,毒素仍會存在,食用後恐出現噁心、腹痛等不適症狀。民眾應多加留意。
食藥署提醒,預防食品中毒應掌握「5要原則」
1.要洗手:使用食品應清潔雙手,若手部有傷口應妥善包紮,避免污染食物。
2.要新鮮:選購新鮮食材,並使用符合衛生標準的水源。
3.要生、熟食分開:生、熟食應使用不同器具處理,避免交叉污染。
4.要完全加熱:食品中心溫度應達70℃以上,以降低細菌危害。
5.要注意保存溫度:食品應妥善冷藏保存,溫度維持低於7℃,避免長時間放置於室溫環境。
此外,食藥署依據歷年食品中毒統計資料顯示,每年5月至10月為食品中毒案件高峰期。食藥署提醒:「應特別注意食品保存條件,避免因保存不當導致微生物生長。」尤其是民眾享用海鮮及貝類等產品應充分加熱後再食用,勿因追求口感而忽略生食可能帶來的風險。食藥署也建議,民眾也應適量製作餐點,調理完成後儘速食用,若有剩餘食品則應妥善保存,才能兼顧避免浪費與降低食品中毒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