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CTWANT
嘉義一名男子阿明(化名),為了求前女友小美(化名)復合,除了在4個月內寄58封電子郵件給女方外,還透過匯款備註留言「拜託你理我」等話99次,甚至直接到女方住處堵人,讓小美嚇得告上法院。法官依犯跟蹤騷擾罪,判處阿明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判決書指出,阿明與小美原本是男女朋友關係,後來因故於2024年7月間分手,阿明心生懊悔想挽回,便在同年7月至10月間,寄出58封電子郵件給小美,內容包括「我很不想分手」、「我們如果談開有機會重來嗎」、「你覺得我還會再對你怎樣嗎?」、「你認為我恐怖情人也沒事」、「如果要告我就告我吧」等等。
不僅如此,阿明也同時透過行動郵局轉帳並備註留言,在4個月內匯款99賜給小美,金額1元至1萬5000元不等,留下「給你錢你會看不起我嗎」、「隨便我對吧,只以這樣形式祝福」、「拜託你理我」、「你知道這樣會使我越來越極端對吧」、「餘55,怕反悔,留證據我自願」、「原告請收,餘45」等話。
阿明見對方未回應,更跑到小美住處附近蹲守,還以身體強行阻攔小美,小美趁機離開後,阿明更追問其室友關於小美的行蹤,還尾隨小美到超商,強塞紙條給對方。後來,阿明還將裝有10張千元紙鈔的信封袋黏貼在小美停放的腳踏車車頭上。
小美不堪其擾選擇報警,檢方訊後依法將阿明起訴。案經嘉義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阿明因無法放下對小美的感情,不知自我克制情緒及理性尊重他人,犯下跟蹤騷擾行為,致小美心理壓力及精神痛苦,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及社交活動,最終依犯跟蹤騷擾罪,判處阿明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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