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安桓/執業律師
隨著全球化投資風氣盛行,國人資產配置不再侷限於台灣,購買日本房地產、投資美國股票,已逐漸成為全民理財運動。然而,海外資產雖然迷人,背後卻隱藏著極其複雜跨境繼承法律與稅務風險。
日前日本巨星中山美穗於 2024 年底猝逝,留下高達約 20 億日圓(約新台幣4.2億元)的鉅額遺產。令人震驚的是,她 21 歲的獨子卻在 2025 年 5 月左右,向日本法院聲請「拋棄繼承」。外界百思不得其解,為何面對龐大財富卻轉身離開?深入探究後才發現,除了長年母子疏離的情感因素外,最致命的關鍵在於日本嚴苛的遺產稅制與資產變現困境,讓這筆遺產淪為「接不住的燙手山芋」。
跨國繼承絕非名人專利,台灣廣大的美股投資族群,也正面臨著類似的美國稅法地雷。究竟在繼承日本資產與美國股票時,有哪些必須了解的法律常識與實務問題?以下將詳加介紹。
一、日本遺產稅最高達55%
中山美穗的案例,是法律與財富傳承界非常經典的教材,它揭露了日本法律與稅制在實務上的三大難關:
(一) 現金不足與 55% 的高額稅率
依據日本繼承稅法,超過特定額度的頂級遺產,稅率高達 55%。中山美穗的 20 億日圓遺產,扣除基本免稅額後,繼承人估計必須在10個月內籌出高達 9 億至 11 億日圓的現金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對於一個年僅 21 歲、剛步入社會的年輕人而言,這無異是一筆天文數字。
(二) 資產結構的變現困境
許多人會問,難道不能賣掉財產來繳稅嗎?實務上的困境在於中山美穗的遺產多為「房地產」與「音樂著作權版稅」。著作權在金融機構極難取得抵押融資;而房地產若要在短短 10 個月內強行變現,往往會遭到市場嚴重殺價。在「兩手空空、沒有現金」的情況下,繼承財產反倒會面臨被稅務機關強制執行與背負巨債的風險。
(三) 「小規模宅地特例」的適用盲點
日本法律為保障繼承人不會因課稅而失去居所,設有「小規模宅地等特例」,符合條件者土地評價額可大幅減免 80%。然而,該特例原則上要求繼承人須與被繼承人「共同居住」。中山美穗的兒子長期旅居法國巴黎,在法律資格上完全無法適用此項減免,導致遺產評價額居高不下。
二、美股繼承統一須申報遺產稅
視線轉回台灣,許多投資人透過第一證券(Firstrade)、嘉信理財(Charles Schwab)等,卻往往忽略了美國法律對「非美國公民/居民(Non-Resident Alien, NRA)」嚴苛的遺產課稅與程序規定。
(一) 外國人遺產免稅額僅 6 萬美元
台灣人在台灣享有新台幣 1,333 萬元的遺產稅免稅額;但美國法律規定,非美國居民在美國境內的資產(包含美股、美債),遺產稅免稅額僅有僅僅 6 萬美元(約新台幣 190-200 萬元)。只要您的美股帳戶超過 6 萬美元,超出部分就會被美國國稅局(IRS)課徵 18% 至最高 40% 的聯邦遺產稅。
(二) 跨境申報與領回的實務程序
當投資人過世,後代在辦理美股繼承時,其法律程序與國內繼承截然不同。由於涉及台美兩地的跨國法規與租稅申報,繼承人必須尋找了解美國股票繼承之專業律師事務所協助,先向美國國稅局(IRS)申報美國遺產稅並取得相關完稅或免稅證明文件後,方能再進一步向海內外券商辦理資產過戶與移轉。此程序涉及繁複的英美法系法律文件與外國稅務機關溝通,稍有不慎可能導致帳戶遭到凍結,是投資人在資產配置時不可不慎的問題。
三、持有海外資產前的準備
綜合上述日本與美國的案例,可以發現跨境財富傳承的難度,遠比國內繼承高出數倍。為了避免留給家人的愛變成「看得到、吃不到」的負擔,投資人在配置海外資產時,建議做好以下準備:
針對跨境資產傳承(如美股、日房),後代常面臨「空有資產、無現繳稅」或難以跨國辦理的困境。建議可從三方面預先規劃:一是運用跨境人壽保險預留稅源,利用免稅且即時給付的保險金繳納遺產稅,避免被迫賤賣資產;二是調整帳戶型態,如美股可選擇聯名帳戶(JTWROS)或設立海外信託;三是定期盤點資產並擬定跨國遺囑,諮詢專業財稅人士,避免海外資產因後代不知情而淪為呆帳或收歸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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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Pngtree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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