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上報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將於7月1日上路,但近期網路流傳「同事訂雞排沒揪」、「主管不准假」等情況恐踩到職場霸凌紅線,引發熱議。對此,勞動部職安署今天(19日)強調,是否構成職場霸凌,不能只憑個人主觀感受認定,必須同時符合5大要件,並經調查程序確認,5大要件缺一不可。
勞動部表示,因應職場霸凌防治專章上路,已擬定防治準則,並列出社交排斥、言語暴力、職務干預等5類不當行為樣態,提供雇主判斷參考。不過,近期網路流傳不少「踩霸凌紅線」說法,包括「同事一起訂雞排沒揪就是霸凌」、「主管不給請假就是霸凌」、「在工作群組講同事壞話就是霸凌」等,容易讓外界產生誤解。
職安署說明,依新制規定,職場霸凌須同時符合5項要件,包括發生於勞動場所且在執行職務過程中、同一事業單位內員工利用職務或權勢、行為逾越業務必要與合理範圍、具有反覆或持續性的不當言行,以及造成勞工身心健康危害。例如合理的工作指導或績效要求,通常難認定為霸凌;但若刻意設定短期間難以達成的任務,則可能涉及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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