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葉為襄、張智凱 台北報導
台北市翡翠水庫多次緊急支援台電發電,讓翡翠水庫管理局研擬收耗水補償費,並正式函文給台電,說算出來每度電要額外徵收3元,但台電認為不合理,因為以如果加上耗水費,每度電將增加12.5元的成本,雙方僵持不下,翡管局也宣布除了不再緊急支援也將爭取水力綠電認證,自行找企業買電,補回市庫損失。
庫區橫跨新店、石碇和坪林等區的翡翠水庫,每年平均發電2億度,可供5.4萬戶家庭一年用電,翡翠水庫從113年開始,長期以來,每度約1.5到1.7元價格支援台電調度,遭監察院糾正北市府,收購電費費率偏低,讓市府少收10億元。
台北市議員(國)徐弘庭vs.翡管局局長林裕益:「就是說在(去年)11月5號之後,他(台電)還有跟我們要求過,緊急支援發電這件事嗎,後來我們就不再準了,我們也不是我們要收,是我們被監察院糾正,他們有要求嗎,(台電)他有正式回覆,那個契約(台電)他不願意簽,那我們就不再支援。」
因此翡翠水庫管理局長表態,要增加每度三元的耗水費,若雙方沒共識,未來將不再支援台電臨時發電延長調度,也宣布明年要爭取水力綠電認證,改由北市府找企業買電,盼補回市庫損失。不過台電也有話要說!
聲源:台電發言人黃美蓮:「現有電費機制,再加上耗水費是不合理的,調節水位時會請台電配合增減發電,所以雙方其實互有調節需求。」
台電強調是按照合約收購水力發電,翡管局額外要求的耗水費每度3元,換算下來,每度電成本加收12.5元,加上現有向翡管局購電費用2.1元,延長購電費用高達每度14.6元,且翡翠發電廠,目前編制在台電桂山電廠翡翠分廠,要是改由台北市自營,除了需要支付代操費用,還得負擔輸電過路費。
台北市長蔣萬安:「114年我們也收到監察院審查意見,表示台電向水庫收購電價費率偏低,低於其他綠電費率,所以水庫會有相關對應措施。」
台電澄清沒有發電的水會存在下游並不是流入海中,因此沒有耗水費問題,只是眼看天氣漸漸炎熱,台電的電力調度如何和翡管局的收益平衡,考驗雙方的應變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