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李筱舲報導
民眾搭飛機要注意了,配合國際民航組織(ICAO)針對鋰電池行動電源訂定的新規範,交通部民航局「行動電源新制」於8日起正式實施,每位旅客乘機時最多只能隨身攜帶2個行動電源,且禁止飛行途中充電,若旅客違規將依《民用航空法》開罰,最高可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
4/8起行動電源新制上路:每人限帶「2個」登機
民航局表示,為接軌國際民航組織(ICAO)安全標準,自本月8日起將全面實施行動電源攜帶新制。目前已有多家國籍航空及外籍航空公司已禁止機上使用行動電源充電,本次新制重點在於嚴格限制「攜帶數量」,規定每人最多僅限攜帶「2個行動電源」,包含華航、長榮、星宇及虎航在內的國籍航空均已跟進,旨在降低機艙內鋰電池總量,從源頭控管潛在的火災風險。
小心違反《民航法》!最高可開罰10萬
另外,延續舊制規定,行動電源「嚴禁託運」,必須隨身攜帶上機,不過須特別注意,旅客必須以絕緣膠帶封住所有充電孔,並單獨裝入透明夾鏈袋內以防短路及碰撞。新制也嚴禁在飛行途中使用行動電源充電。民航局警告,若旅客違規攜帶超量電源、強行在機上充電且不聽勸導,將依《民用航空法》處新台幣2萬至10萬元罰鍰,呼籲民眾登機前務必自主盤點,確保飛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