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以廖姓男子為首的販毒集團,自德國走私512餘公斤愷他命,冒稱玻璃纖維闖關,調查局桃園市調處會同桃園市警桃園分局、關務署台北關將這批毒品查獲,並將廖男等3名毒販移送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運輸第三級毒品等罪嫌起訴廖男、蔡男、陳男等3嫌,並具體求處廖男、陳男徒刑10年以上、蔡男徒刑7年以上。
檢方調查,廖男、蔡男、陳男與不詳之人謀議,於114年12月7日自德國法蘭克福空運貨名玻璃纖維的貨物共84箱,並由廖男承租高雄市小港區某民宅作為收件處、蔡男租用小貨車,由其2人負責載運毒品,並共同獲取8萬元報酬,陳男則指示少年(由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調查)共犯2人駕車監控、回報送貨狀況等,並給予少年1至2萬元報酬。
不過,這批毒品於114年12月7日運抵台灣桃園機場後,即經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發現夾藏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淨重共計512公斤690公克,即通報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報由桃檢周欣儒檢察官指揮偵辦。
經專案小組循線追緝,於12月10日,在高雄市小港區某處查獲前來領貨的廖、蔡2人及指使廖姓少年、吳姓少年前往監控的陳男,其中陳、廖2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聲請羈押獲准。
檢察官偵查後,認廖男等3人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之運輸第三級毒品等罪嫌,且考量被告等人無視國家杜絕毒品之嚴令峻刑,仍為本次犯行,雖本案毒品尚未流入市面,但輸入毒品數量甚鉅市值高達新台幣3億元,若流入市面可供170萬人次施用,對國民身心健康及社會秩序潛藏之危害極高,且被告陳男指示另2名少年共犯參與運輸及被告等人犯後態度等情,向法院分別就被告廖男、陳男具體求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被告蔡男有期徒刑7年以上。
檢察官並考量本件查獲毒品數量甚鉅,保管不易,且有侵害人體健康而危害保管人員安全之風險,係屬易生危險之物品,已依相關法令辦理毒品提前銷燬作業,於偵查終結前核發命令取樣後銷燬,減少毒品保管風險、落實新世代反毒策略。
照片來源:桃園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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