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Grab Holdings Limited(GRAB)宣布,已於本月27日正式向我國公平交易委員會(TFTC)遞交其擬收購foodpanda台灣業務之申請。在公平交易委員會審查並核准該項收購案的前提下,Grab 的獨立治理機制將有助於在台灣建立一個健康、具競爭力且充滿活力的市場環境。
Grab表示,總部設於新加坡,並於美國納斯達克上市,為一家由創辦人主導的公司。在雙重股權結構下,Grab 集團執行長暨共同創辦人陳炳耀(Anthony Tan)持有多數投票權。因此,公司所有的策略決策均由 Grab 於新加坡的管理團隊獨立制定。 Grab 集團執行長暨共同創辦人陳炳耀表示:「我們相信健康、且具競爭力的市場環境對於創新與提供消費者優質的選擇至關重要。我們在台灣的重點,將放在為消費者提供高品質的服務,並為外送夥伴與商家創造永續的經濟機會。」
Grab說明,的機構投資人結構具全球化,其中超過一半來自美國,其次為日本、英國及新加坡。根據申報文件與公開資料(截至今年 1 月 31 日),Uber持有約13%的普通股,但其投票權低於4%。Uber 的持股來自於 2018 年將其東南亞業務出售給 Grab 所取得。 Uber 不參與 Grab 的日常營運,且Uber提名的Grab董事已迴避所有與台灣相關的董事會決策。
Grab Holdings Limited其他主要股東包括SoftBank(日本/英國),持有9.8%股權及2.6%投票權,以及Toyota Motor Corp(日本),持有5.4%股權及1.4%投票權。目前,Grab Holdings Limited並無已知持股比例超過 5% 的中國機構投資者。
Grab透露,其董事會由來自新加坡、南韓、英國及美國的國際商業領袖組成,其中包含五位獨立董事。為確保台灣市場相關決策的獨立性,Uber所提名之董事未參與任何與台灣相關的討論。
其董事會成員包括:Anthony Tan(新加坡)、Peter Oey(美國),以及獨立董事Laura Franco(美國)、Daniel Yun(南韓)、Steven Tishman(美國)、John Rogers(英國)與Dara Khosrowshahi(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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