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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島」台灣用「瘦瘦針」救?市場亂象如何解? 蔡壁如批:《藥事法》形同虛設!

2026-02-08 09:05

文/前立委蔡壁如、醫健新聞網整理根據美國媒體的報導,自2023年起有近4400名患者對瘦瘦針相關業者進行集體訴訟,原告從18歲至87歲間,他們指瘦瘦針生產商,存在嚴重的、未公開的副作用,根據統計,台灣成人過重或肥胖人口已超過半數且有上升趨勢,顯示台灣已是「肥島」,而瘦瘦針似乎成為「全民救星」,本來應數管制藥品,卻發現各種亂象橫行在市場上,前立委蔡壁如就指出,根《藥事法》第22條的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禁藥依同法第82條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而第83條則提到,明知為禁藥而販賣、供應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會發現國內明明有相關法令,卻不見政府進行稽查、調查,讓該法形同虛設。

文/前立委蔡壁如、醫健新聞網整理

根據美國媒體的報導,自2023年起有近4400名患者對瘦瘦針相關業者進行集體訴訟,原告從18歲至87歲間,他們指瘦瘦針生產商,存在嚴重的、未公開的副作用,根據統計,台灣成人過重或肥胖人口已超過半數且有上升趨勢,顯示台灣已是「肥島」,而瘦瘦針似乎成為「全民救星」,本來應數管制藥品,卻發現各種亂象橫行在市場上,前立委蔡壁如就指出,根《藥事法》第22條的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禁藥依同法第82條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而第83條則提到,明知為禁藥而販賣、供應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會發現國內明明有相關法令,卻不見政府進行稽查、調查,讓該法形同虛設。


市場亂象、水貨多 蔡壁如:將民眾健康攤在陽光下

蔡壁如提到,瘦瘦針屬於處方藥,並非所有人都適合使用,必須需經由合格醫師評估個人病史、體重狀況及潛在風險後決定,且療效與副作用因人而異,並非單靠注射即可長期維持理想體重,仍需搭配飲食及生活型態調整,才能達到較佳的體重管理效果,然而,它成效顯著也讓許多民眾躍躍欲試,在醫美診所及減重門診越來越常見,不僅如此,就連藥局、代購業者與甚至私密社群平台等都來搶攻此商機,讓水貨橫行無阻,若民眾從非法管道取得該處方藥,出了問題卻無法追查源頭,形同將民眾的健康安全暴露在危險中。

事實上,俗稱瘦瘦針的學名是胰高血糖素樣胜肽-1(GLP-1)受體促效劑,是一種原本用於治療第二型糖尿病的注射藥物,改善胰島素敏感度、穩定血糖。近年因具備抑制食慾、能夠延緩胃排空、提升飽足感,協助減少熱量攝取,促進體重減輕的效果,被廣泛應用於減重領域。常見的瘦瘦針有Semaglutide(商品名:Ozempic®、Wegovy®)、Liraglutide(商品名Saxenda®、Victoza®)、Tirzepatide (商品名:Mounjaro®)等。

根據世界衛生組以身體質量指數 (Body Mass Index, BMI) 來衡量肥胖程度,其計算公式是以體重 (公斤) 除以身高 (公尺) 的平方。依據衛生福利部定義BMI:24-27為過重,BMI:>27以上定義為肥胖,蔡壁如表示,會發現由於取得容易,許多「沒有肥胖」甚至「體重過輕」的民眾,就能輕易施打到瘦瘦針的產品,甚至不少老年人也進行施打,雖然,文獻顯示老年人可以施打瘦瘦針,瘦可能加速肌肉與骨質流失,增加肌少症及跌倒骨折風險,風險較高且需經醫師謹慎評估。

蔡壁如認為,瘦瘦針是處方用藥,使用前都必須由醫師進行完整檢查,包括BMI、腰圍、血糖、肝腎功能及病史,並搭配專業營養與運動建議,才能在醫療監測下兼顧安全性與體重管理效果,同時也呼籲政府單位,應加強稽查、管理,並且重罰偽藥,確保民眾「瘦」的安心。

資料來源:

1.GLP-1 receptor agonist 類藥品與嚴重 低血糖不良反應風險之探討

2.MHRA updates guidance for GLP-1 prescribers and pati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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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肥島」台灣用「瘦瘦針」救?市場亂象如何解? 蔡壁如批:《藥事法》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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