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饒婉馨報導
政府為了嚴厲打擊偽造車牌亂象,立法院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正式上路。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近日分享一起重罰案例,一名民眾因懸掛偽造的他車號牌上路,被他人舉發,之後不僅被開罰高額罰鍰,車輛更直接遭到沒入銷毀,還被依偽造文書罪移送法辦,粗估損失逾40萬元,裁決所呼籲大家切勿以身試法。
裁決所表示,114 年 11 月一名民眾駕駛友人的車輛,卻掛上網購或非法取得的「偽造他車號牌」而遭其他用路人舉發,而後將面臨最高7萬2千元罰鍰及車輛沒入,初步估算荷包失血加上車輛變廢鐵的損失高達40餘萬;此外,因車牌屬於行車許可憑證,私自偽造已觸犯刑法第 212 條及 216 條的偽造文書罪,必須負擔刑事責任。
罰鍰上限提高至3.6萬!所有人加倍罰7.2萬兼扣牌
裁決所強調,自 114 年 9 月 30 日新制上路後,違規使用牌照的處分已全面大幅提升:
1. 罰鍰加重:
違規使用牌照最高罰鍰從 1 萬 800 元調升至 3 萬 6000 元,並新增「併罰駕駛人」規定。
2. 偽造加倍罰:
若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牌照,將加倍處罰汽車所有人 7 萬 2000 元,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與扣繳牌照。
3. 沒入條款:
只要涉及偽造「他車」號牌、違規肇事致人傷亡,或是 10 年內再次犯案,車輛一律沒入銷毀。
裁決所提醒,號牌的型式、顏色及編號皆由交通部統一規定,並需向監理機關合法申領登記。呼籲民眾切勿在網路上購買來路不明的假車牌,以免行政重罰與刑責上身,最終落得得不償失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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