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黃于庭報導
近年演唱會經濟蓬勃發展,除了本土藝人之外,歐美大咖、韓流巨星也紛紛降臨台灣;不過開心追星之餘,更要小心轉售演唱會門票別觸法,否則將賠上大筆錢財。對此,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提醒,若將「會員費」與原價藝文表演票券一起販售」,因其非屬購票限定之必備條件,仍屬違反《文創法》規定。
為維護藝文市場秩序,台北市政府成立「黃牛防制專案小組」,文化局、警察局等聯手多單位力量查緝不法黃牛。自2023年迄今,黃牛檢舉案件總裁罰案件數為190件以上,裁罰總金額超過3,900萬元,其中更有單一案件最高罰款達264萬元,再次提醒民眾切勿抱持僥倖心理,從事非法加價轉售票券行為。
文化局表示,近期經查許多檢舉案件多為「將會員費與藝文表演票券一起販售」,惟因會員費主要是用來維持會員制度的運作,以及提供會員相關服務,例如會員可享優先購票、會員專屬活動、接收通知等服務,而此類服務與藝文活動票券本身尚無直接關係,且非會員亦可直接購買藝文活動票券。
綜上所述,會員費非屬購票限定之必備條件,因此若以原票價加上會員費進行票券轉售,仍屬違反《文創法》第10條之1第2項規定。
自《文創法》施行以來,各界相當重視黃牛票交易情形,黃牛情況不只嚴重影響藝文市場公平性,違法者亦恐將面臨高額罰鍰,有許多案例是民眾對法令不熟悉、或因一時貪小失大、或認為僅是協助取貨代售而不涉違法、或逕依他人作法販售而未注意相關法令規定,文化局再次強調,無論是否完成交易,或僅是協助黃牛行為,皆須負擔法律責任。
文化局指出,民眾如有發現黃牛行為,可至文化部檢舉黃牛專區進行檢舉,經具名檢舉查證屬實,將可按裁處罰鍰20%核發檢舉獎金,最高可得10萬元。若要檢舉加價轉售票券,須提供獲得藝文表演票券資訊的來源(如二手票券平台、社群網站等)及相關佐證資料等;藝文表演票券資訊(名稱、時間、場館、座位區及座位號碼、搖滾區及入場序號、票券標號或流水號)、票券原始販售價格、黃牛販售價格及相關佐證資料。